为充实检察辅助人员力量,楚雄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说明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本次计划招聘8名合同制书记员。
岗位说明:负责协助员额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文书制作、庭审记录及案件信息、材料计算机录入、扫描、卷宗整理装订等检察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四)身心健康,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
(五)参加2019年云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并进入面试的人员优先聘用。
四、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实行合同制用工形式。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每人每年26000元(含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五项保险),考核合格有适当绩效奖励。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27日—2020年9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楚雄市阳光大道281号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市检察院办公楼5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半寸免冠照2张;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原件;
(四)考试:
考试采用技能测试及面试的方式进行。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计算机操作、文字录入等内容。考生按照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随机应变等能力。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计划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考察:聘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楚雄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3031819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4bPV-DduTXLv6KPcZD1u8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