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批准我县13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7名工作人员,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昆人社通[2012]55号)文件,招聘录用工作由各县负责组织实施,并按昆政办【2008】80号文件自行组织笔试面试。为认真做好招聘工作,确保8月31日前圆满完成招聘任务,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详见《寻甸县2012年度环保局等13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5月23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寻甸县防震减灾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时所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012年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需填写《考试诚信承诺书》。
5.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寻证字〔2011〕第014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时交纳笔试费50元。
(二)报名要求
1.按岗位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后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寻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的方法、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科目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命题范围分别按照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层次命题,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知识、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①若特殊情况达不到1:2比例面试的岗位,可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但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②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③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寻证字〔2011〕第014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面试考生交纳面试费50元。
3.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时间安排
1.笔试时间:2012年6月2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5月31日至6月1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领取。(政府大院办公楼三楼)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程序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不同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政务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三)经体检和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寻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昆人通〔2008〕54号《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七、其它事项
(一)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二)考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体检、考核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八、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执行。
举报电话:县监察局:266223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66252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