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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1 09:08:07信息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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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00号)文件的要求,经批准,现将昭通市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数

2020年昭通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197名,其中市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94名,昭阳区10名,鲁甸县6名,巧家县17名,盐津县10名,大关县10名,永善县17名,绥江县12名,镇雄县2名,彝良县8名,威信县10名,水富市1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附件《昭通市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开展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简章》。

三、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招聘的对象是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其档案、户口、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四、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为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下列地区、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政策支持:

(一)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按各地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30000元。

(三)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区)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放在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四)聘用人员自行选择在昆明市落户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其他放宽年龄的情形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学生。

3.现役军人。

4.截止发布公告时已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 经6.13考试专项招聘已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2020年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6.其他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及资格初审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8月8日—10日(8:30至18:00)。

3.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址:昭阳区望海路27号(昭通市中心血站篮球场)。

(二)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名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每名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2.2020年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昭通市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审核登记表、一本以上的岗位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一本以上证明、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免冠照3张;非2020年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昭通市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审核登记表、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免冠照3张。

3.此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考生所报岗位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4.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相关相近专业,具体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能确定。

5.现场收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50元。

(三)领取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0年8月13日(8:30至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昭阳区望海路27号(昭通市中心血站篮球场)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四)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笔试成绩查询及查疑。2020 年8月17日,考生可登录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个人成绩。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考生、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考生、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在2020 年8 月17日—18日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501办公室申请查疑。

七、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和资格复审

 (一)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

本次招聘考试只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此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控制线。最低控制线为市内同一报考科目有效考试人数平均分的80%。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方能进入以后的招聘程序(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统一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昭通市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二)资格复审

1.招聘岗位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择优进入后续考核、体检等环节。

报考乡镇卫生院大岗位人员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再从资格复审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来进行岗位选择。

    2.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相关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中若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后续任何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者,将不再进行递补。

    八、体检、考核及聘用审批

(一)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等比例进入体检,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或协助用人单位调阅其档案,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个人档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落实乡镇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云办通﹝2015﹞32号)和《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昭通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昭通市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基层人才特别考录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昭人社通﹝2017﹞37号)规定,新招聘到乡镇的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前3年必须在本乡镇工作,3年后可以在乡镇之间流动,服务期(含试用期)满2年后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但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借调或考核调动。

    九、考试组织及纪律

    (一)本通告所附相关附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若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整个考试聘用工作,在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整个考试聘用工作接受上级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70-2158651

 
附件:1.昭通市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开展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简

2.昭通市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开展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审核登记表

3.昭通市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开展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防疫须知

4.昭通市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考试诚信承诺书

 下载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31日

来源:http://www.zt.gov.cn/lanmu/xwzx/contents/15/180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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