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2012年曲靖市文化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宏观指导、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市直文体单位有:曲靖市体育训练中心、曲靖市新闻图片社、曲靖市艺术研究所、曲靖市文化馆、曲靖市图书馆、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原曲靖市珠江源演艺中心)、曲靖市体育馆,共计7个单位招聘22人(详细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4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6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我市特别需要,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报考。在我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可以报考大专学历的岗位。中专学历仅限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考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人员、具有正高职职称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可免笔试进行招聘。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要求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8.2012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9.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2012年曲靖市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
(http://www.ynqjrs.cn/wsbm)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0:00—8月6日24:00
(二)报名流程、资格审核、费用及免除报名费用所需的证件、证明材料和办理时限按《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五、笔试
(一)笔试考务工作委托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
(二)笔试时间:2012年9月1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素质》,下午2:30—5:00考《专业素质》。
(三)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曲靖市城区学校。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总分为250分,《综合素质》占100分,《专业素质》占150分。《综合素质》主要考综合基础理论知识,复习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2版)》;《专业素质》考所报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
六、笔试加分
笔试加分政策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规定执行。报考曲靖市文化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务于9月5日前到曲靖市文化体育局人事科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文化体育局进行公示。
七、资格复审
(一)笔试成绩(含加分)公布后,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由市文化体育局初审,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确定后由市文化体育局在资格复审前一至二周内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同时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上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便可查询到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无法联系不能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复审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三)2012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其资格复审、面试或拟录(聘)用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四)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按照《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文件规定要求提供。
(五)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资格复审,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市文化体育局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八、面试
(一)面试由市文化体育局严格按照核准的《实施方案》和《面试方案》规定的招聘办法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市文化体育局另行通知。
(二)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市文化体育局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九、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拟录(聘)用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成绩并列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有关优先录取的规定执行;若上述一致,则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专业素质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成绩都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
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市文化体育局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际能力、工作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执行,必须由市文化体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其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三)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聘)用资格。因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文化体育局进行公示。
十、录(聘)用
(一)市文化体育局按照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并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曲靖党建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市文化体育局提出拟录(聘)用意见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三)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开始一周前,向市文化体育局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由于报考人员放弃录(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文化体育局进行公示。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市文化体育局纪委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
(二)公开招聘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市文化体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应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公开考试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违反考录纪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均视为违反考录纪律,5年内不得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考试作弊、找人替考的;
2.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
3.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的;
4.放弃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放弃面试申请的;
5.无故不参加体检的;
6.放弃录(聘)用资格但未提交申请的。
主管部门举报电话:曲靖市文化体育局纪委0874-6117988
招聘工作主管机关监督电话: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8967943(传真)。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