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
详见医院官网,网址: www.yn-tcm-hospital.com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4.身体健康,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条件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详见《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暨云南省中医医院2020年第一次编制外(劳务派遣)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通过云南中医药大学主页登录“云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我院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的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至7月24日16:00 前
招聘报名系统网址:
http://210.40.176.129/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Index.jsp?FM_SYS_ID=hr80
特别提示: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登录
(二)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年龄要求:须年满18周岁,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7月。
3.系统填报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并上传个人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4.2020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上传附件信息栏中“毕业证”、“学位证”项时请分别使用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成绩单原件扫描件代替。
5.对要求工作或见习岗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单位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办或单位规培管理部门公章(不提供者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不认可临床科室印章,模板请详见附件2、附件3),需在上传附件信息栏中“其他”项提供实习鉴定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6.对要求实习经历的岗位,需在上传附件信息栏中“其他”项提供实习鉴定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7.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符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消资格。请填写《暂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字,并扫描上传到附件信息栏中“其他”项。(模板请详见附件4)
8.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 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至7月24日18:00,请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持续关注系统中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补充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时间上传应聘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和具体安排预计于2020年7月30日在医院官网人事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医院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为笔试、实作考核、面试。
(二)考核安排
1.笔试时间及相关安排,医院预计于2020年7月30日通过医院官网人事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医院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规定确定实作考核、面试人选。
2.提供纸质应聘材料。应聘人员完成网络报名手续,笔试成绩公布后,笔试通过考生应按时提交下列材料至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提交的材料内容如下:
(1)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需经教育部认定);
(4)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工作经历、见习经历、实习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实作考核、面试时间及相关安排,医院将在笔试成绩公示时通过医院官网人事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医院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体检安排在我院健康管理中心(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格项目者,不予聘用。如有隐瞒既往病史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六、聘用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经医院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医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进行2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继续由劳务公司派遣到我院工作,考核不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871—63635741
联系地址:昆明市光华街120号五号楼212室
八、未尽事宜,由医院人力资源办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