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市呈贡区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开展应急队人员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在昆明市呈贡区应急管理局内设部门执行呈贡区应急管理局的抢险、救援工作。应急队队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
本次共招聘14人,因工作性质问题本次只招男性。
二、用工方式
应急队岗位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由指定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自愿从事应急抢险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4.曾因违反应急管理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应急管理辅助工作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管理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报考岗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已就业人员报考的,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时间
2020年 7 月 13 日至 7 月 23 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
昆明市呈贡区三台路文笔小区商铺104号,云南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6张(背面写明报考人姓名、身份证号)、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报名表(附件2)、报考承诺书(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以及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现场缴费
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财非税〔2016〕1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40元,因本人原因放弃体能测试及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根据相关规定,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具有应急管理工作经验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昆明市呈贡区文笔小区商铺104号云南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
本次体能测试为排名制,成绩达到前42名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体能测试项目:3公里长跑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体能测试、面试两项考核环节、流程届时进行临时调整。
(六)综合成绩计算
1. 综合成绩加分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综合成绩加5分;退役士官士兵、有应急管理工作经验综合成绩加5分。
(七)体检。
体能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云南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八)递补
体检、考察政审阶段以及岗前培训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在初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云南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待遇保障
(一)待遇。
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待遇经费为6300元/月(含工资+“五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全额保障,试用期工资标准按80%计发。
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工资按照该岗位全额工资80%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核发该岗位正常工资。
(二)其他福利。
1.配发应急工作服装;
2.每年组织1次在岗技能培训;
3.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本公告由云南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1-67419296 13629638191 13116299226 15925137551 1351878227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