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位于玉溪市红塔区聂耳东路5号,为政府全额拨款的公办学校,隶属玉溪市教育体育局,面向全市招生,是云南省一级高中。自2006年以来,在云南省教育厅对一级高完中教育教学质量考评中均获奖励,2018年1月晋升为云南省一级二等学校。
学校占地215亩,教育教学设施齐全。建筑群依山就势,错落有致,别具风格,网络覆盖全校,所有教室均已信息化。现有3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900余人。是云南省首批特色高中学校、云南省首批文明校园、云南省文明单位。省市语文名师工作室,市级英语、历史和生物学科名师工作室均设在本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英语2人,化学1人,体育1人(足球方向),音乐1人,美术2人(要求既能上美术课又能兼任书法或摄影选修课),共7人。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国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品学兼优的2020届师范毕业生,其中,音乐美术类可放宽为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院校2020届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要求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符合《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政治条件。
(二)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1.具有《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必达的条件;
2.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基础课,开设1门选修课;
3.能独立完成常规教学要求的各个环节(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辅导、实验、检测、成绩分析、评价等);
4.能独立承担班主任工作;
5.具有教育教学及科研工作应该具备的其它能力。
(三)身心健康,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
应聘者必须身心健康、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2.各学历所学专业均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
3.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在玉溪人才网公开发布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招聘公告,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招聘采取试讲、素质测评两种形式进行,试讲、素质测评比重为7:3,综合成绩=试讲成绩×70%+素质测评成绩×30%,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者学校不予录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下午5:30.
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发送电子邮件(邮箱:937430554@qq.com;2960561010@qq.com)到玉溪师院附中行政办公室,即可完成报名。应聘材料中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获奖证书、所学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等复印件或图片,注明高中毕业学校、身高体重、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2.初审
学校行政办公室在收到电子简历后按学科分类,由简历初审小组审阅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对应聘者的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实习情况、社会活动、兴趣特长、竞赛情况、受表彰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解和比较,必要时向应聘者所在院校有关部门了解情况,然后按学科排出顺序,再按最少1:3的比例(个别紧缺学科可以安排1:5或1:6的比例)安排应聘人员参加考核。
3.试讲及素质测评
给应聘者一个班的学生上一节课,时间45分钟,课后回答评委提出的专业素质测评问题。由学校办公室和相关学科教研组负责安排实施。试讲内容提前一天确定,学校提供必需的教材、教参、实验及电教设备。行政办按1:3的比例(个别紧缺学科可以安排1:5或1:6的比例)按顺序依次通知应聘者作为考核对象,并提前两天通知应聘者考核时间、提前一天通知应聘者考核课题,如遇初审序号靠前但放弃来校参加考核的情况,学校依次顺延通知下一位人员参加考核;如遇已经答应来校参加考核后又临时放弃,导致学校来不及通知下一位考核者的情况,学校有权对该同志以弃权处理、考核成绩以“0”分记,学校正常组织其他应聘者参加考核,行政办组织应聘者参加考核顺序抽签、试课件,提供必要的教学器材。学校邀请市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局纪检组相关领导、学校教务处、科研处负责人及相关学科的教师组成考核组开展听课、评课及相关教学能力测评(考评组一般为11—13人,最低不少于11人,统计分数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考核组按应聘者试讲、综合素质测评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排序,若试讲成绩仍并列,采用加试的办法,最后按综合成绩确定拟聘者。
4.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考生,学校按应聘者的综合成绩递补1 次。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5.考察
学校到拟聘人员所在院校了解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委托公安机关对拟聘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现做出审核。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学校放弃继续考核,不再递补。
6.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就业协议签订的,办理相关手续;反映的问题影响协议签订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签订协议,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8.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1.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试讲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应聘者应登录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和玉溪市政府信息网站了解招聘考核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不及时上网了解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在招聘过程中,学校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聘用”等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办理,整个招聘过程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泄密或在操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中共玉溪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