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要求
(一)招聘岗位:技术岗位。
岗位要求:详见附表“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201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二)招聘的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艰苦创业、团结协作、诚实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
4、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在职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12、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昆明市东风东路209号主楼211室(华侨宾馆向东前行500米,铁路旁)。
(三)报考费用
对于参加本次应聘考试的人员免收笔试、面试费用。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和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现场填写《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在职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2、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者,可将《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及其他应聘材料传真或发电子邮件报名,经审核并反馈后视为报名成功,笔试前复核相关证件的原件。
3、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结合招聘要求进行报名,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方式进行。
每个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聘用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没有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
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二)考核及聘用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和其他资格要求等方面进行审查。
考核合格者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合格者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聘人员名单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及报名点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地点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将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六、待遇
试用期满,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管理,待遇享受国家有关规定。
七、招聘工作纪律
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保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云南省人社厅、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对招聘工作中有舞弊行为或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871—63512358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
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209号主楼2楼211、209室。
联系人:胡老师杨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331656,63328687
传真:0871—63326422
邮箱:ynenergy@126.com
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附表1:
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201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岗位要求 |
其他招聘条件 |
1 |
法律监督员 |
1 |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大学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 |
法学类专业 |
负责节能监察法律文书、程序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检查。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
2 |
会计 |
1 |
会计类专业 |
负责财务管理及会计工作,报送相关报表,预结算以及与税务等部门的相关工作。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会计资格证书。 |
|
3 |
电能监察员 |
1 |
能源动力类专业 |
负责电气设备的节能监察、监测等工作。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吃苦耐劳,能出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