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合同制书记员岗位30名(男15名,女15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行政处分;
2、具有国民教育法律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非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速录、速记技能,具有计算机操作证书和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色弱等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缺陷;
5、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6月19日(工作日:9: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昆明市滇池路485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2)近期半寸免冠照2张;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5)失业者须提交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共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成绩各为100分。
1、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写作;(6月24日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602室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办公软件运用技术及速记、听打、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录入方法不限。以上测试包括听打、看打和速记,其中听打占60%、看打占30%、速记占1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分2组同时进行,每组由7名考官组成。以抽签形式决定考官组别和考生面试顺序。
(3)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两项分数按照笔试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削减招聘人数;
(4)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的人员,并进行公示;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组织考察
对初选人员进行体检和组织考察,体检和组织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昆明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我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我院负责,对胜任者经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工资及相关待遇
该岗位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经录用后与昆明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工资待遇参照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相关要求购买“五险一金”。
招聘咨询电话:0871-6461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