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的方法,择优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名额、专业及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招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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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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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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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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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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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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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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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公共关系与文秘;
文秘与办公自动化;文秘与档案管理;现代文秘;汉语语言文学、新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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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岁以下,性别不限;2、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写作能力,熟悉公文写作;3、能熟练运用电脑,负责办公室各种材料撰写,善于文档制作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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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管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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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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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评价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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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岁以下,性别不限;2、本科以上学历;3、能够适应环境工程管理、分析工作需要,服从岗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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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管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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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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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土木工程项目管理;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工业与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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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2、熟悉项目开发流程,负责项目建设前期工作;3、熟悉施工业务,负责工程现场管理、项目建设管理;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及处理矛盾纠纷能力,熟悉征地拆迁政策和有一定征地拆迁工作经验;5、有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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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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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管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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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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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与设计;城镇建设与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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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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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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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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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城市园林绿化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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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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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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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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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技术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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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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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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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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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经济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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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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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考办法及程序
1、 报名
报名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不收费。
(1)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7月26日(五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地点:嵩明县职业介绍所(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320号)联系电话:0871-67913545。
(3) 报名所需材料:
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专业等级证或职业资格证);
③嵩明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名须出具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④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⑤报名注意事项:每个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2、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及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招聘资格。
3、考试
招聘工作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择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着重考查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知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地点及时间按照准考证规定执行,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面试,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考察
由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局与嵩明县荣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
5、体检
考核考察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6、公示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嵩明兰茂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7、聘用
经考核考察合格后由嵩明县荣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按合同制人员聘用,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人员管理与工资待遇
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嵩明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招聘的,人事关系、工作关系单独建档保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嵩明县荣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聘用上岗后根据公司规定核定待遇。聘用期满视考核情况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若考核不合格或个人辞职、辞退的,退回原单位安排工作。高校毕业生或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聘用后,与嵩明县荣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嵩明县荣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聘用员工工资待遇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制度,员工工资平均水平原则上不低于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员工平均工资水平。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纪检监察、保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在招聘工作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政策规定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通告未定事宜由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最终解释。
嵩明县职业介绍所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