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2名,办公室文秘岗位1名,行政审批科业务岗位1名。
(二)报考条件:
1.玉溪市户籍,年龄18周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24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办公室文秘岗位要求文秘、文秘学、文秘与办公自动化、汉语言文学、法学专业;行政审批科业务岗位要求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计算机办公应用、办公自动化技术专业。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缺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瘢痕,无慢性病、传染病及精神病史。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8年2月24日至3月1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正常休息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606办公室(红塔区紫艺路40号) ,电话:0877—2059298。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3张(背面写上名字)现场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三、考试、体检及考察
(一)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考生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红塔区户口优先。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工资待遇3500元/月(含社会保险)。
五、未尽事宜由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