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人数2名,主要从事协助峨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岗位地点:甸中派出所1名,岔河交警中队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具有峨山县常住户籍,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0年1月31日以前至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当地户籍优先。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及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聘用。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缺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瘢痕,无慢性病、传染病及精神病史。
(五)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军籍和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交通协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等记录,无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调查等,符合规定的政审标准。
(六)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吃苦耐劳。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程序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01月30日至01月31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 -18:00时。
2、报名地点: 峨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四楼会议室 ,电话: 0877-4017249)。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复转军人需持退伍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3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峨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前2名等额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拟招录人数等额安排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所有体检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具备当场复检条件的项目,由考生本人口头提出申请,当场复检一次,其余项目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两天内,由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政审。
(七)公示与聘用: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当出现报考人员面试、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所有聘用的公安交通管理协勤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峨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用工合作方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经聘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贰个月,工资待遇约为2200元/人/月(包括基本工资、考核工资、社保五险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部分)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贰年。
五、未尽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峨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