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面向德宏州军人随军家属定向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8年全州计划公开考试定向招聘德宏州军人随军家属9人。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经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2018年3月30日前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在德宏服现役的军人随军家属或驻德宏服现役期烈士、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军人随军家属,且随军时年龄未满35周岁。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2013年以来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4、凡受党内、行政处分的军人,其随军家属自处分期起两年内不得报名。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德宏州2018年随军家属招聘考试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云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
(二)时间安排
提交报考申请时间:2018年4月10日09:00至4月16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4月10日10:00至4月17日18:00;
网上交费时间: 2018年4月11日09:00至4月18日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21日09:00至5月26日09:00。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德宏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依据考生所填信息进行审核,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可直接联系审核单位咨询。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人工审核的权限为参加省级统一考试的州、县(市)人社局,逾期未审核的报考人员,请直接联系相关审核单位。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18年4月11日09:00至4月18日24:00时期间完成交费。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5月21日09:00时至5月26日09:00,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报考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或专业条件只设到二级目录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交费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不开考的岗位报考费,在考试结束后退还报考人员。因考生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4月28日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考生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2018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业目录按照《云南省2018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执行。考生报名时,请对照专业指导目录中的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专业,按照岗位表设置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学位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较为常见,报名及审核专业时是以毕业证专业名称为评判依据,学位证不作为对专业的审核或评判依据;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报考专业中若出现音同字不同的视为相同,如:“侦察”与“侦查”)的所属目录,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若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以任意一种从属报名;若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先咨询报名资格审核部门,若满足要求,报名时“所学专业”栏选择“其他…”,并在随后“未纳入目录的专业名称”栏填写自己的所学专业,提交进行人工审核。若原本需要人工审核的报考人员在人工审核结果返回前改报其他岗位,并通过了计算机审核,报名系统将以计算机审核结果为准。
若报名信息与所持证件资料不相符合,则属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4.考生报名时须详细填写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资格复审、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时电话联系不上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5日内,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dhrs.yn.gov.cn)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2015版(附件3)。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每个岗位考试类别请考生查看岗位计划表。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的考生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笔试满分100分,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加分。
(二)加分
据军人立功受奖等贡献情况给予随军家属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由所在部队报德宏军分区集中审核后公示,公示无异议,计入总成绩(综合成绩)。
1、烈士的随军家属加20分,因公牺牲(死亡)军人的随军家属加15分。
2、因公致残军人的随军家属加分:军人1级伤残,随军家属加5分;军人2级伤残,随军家属加4分;军人3级伤残,随军家属加3分;军人4-5级伤残,随军家属加2分;军人6-7级伤残,随军家属加1分。
3、立功受奖军人的随军家属加分:军人受军委总部表彰或荣获荣誉称号1次随军家属加5分;军人获一等功奖励1次随军家属加4分;军人受军级(省级)单位表彰或获二等功奖励1次随军家属加3分;军人获三等功奖励1次随军家属加0.5分;
4、职务军人的随军家属加分:正师实职领导的随军家属加5分; 正师级非领导的随军家属加4.5分; 副师实职领导的随军家属加4分;副师级非领导的随军家属加3.5分;正团级实职领导的随军家属加3分;正团级非领导的随军家属加2.5分;副团级实职领导的随军家属加2分;副团级非领导的随军家属加1.5分;正营级职务的随军家属加1分。
5、军人军龄加分:满1—5年(含5年)军龄的,每年军龄加照顾分0.5分;满6—10年(含10年)军龄的,每年军龄加照顾分0.6分;满11—15年(含15年)军龄的,每年军龄加照顾分0.7分;满16—20年(含20年)军龄的,每年军龄加照顾分0.8分;满21(含21年)及以上军龄的,每年军龄加照顾分1分。(烈士、因公牺牲、死亡军人军龄计算到牺牲、死亡当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6、随军家属随军时间加分:随军家属随军每满一年加照顾分0.2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考生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条件是否相符进行对比核实),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随军家属审核证明、户口簿、毕业证(含经“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并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报考相应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情况证明。
(四)体检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拟聘用对象,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跨年不再递补。体检合格的考生,列入考察对象。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hrs.y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可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3、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其他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或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聘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二)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所附所有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加报名考试,否则,不但影响考生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个人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该公告及招聘岗位表可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hrs.yn.gov.cn/)查询。
联系电话:
0692—2256034(德宏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0692—2122111(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692-2129016
[附件1: 德宏州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定向招聘德宏州军人随军家属岗位计划表]
[附件2:云南省2018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