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8年保山市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员338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18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中各岗位专业要求和招聘条件,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4月10日。
定向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范围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公告》(可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考招聘栏目下载)执行。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2018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云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
(二)时间安排
提交报考申请时间:2018年4月10日09:00至4月16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4月10日10:00至4月17日18:00;
网上交费时间: 2018年4月11日09:00至4月18日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21日09:00至5月26日笔试开考前。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考试将在2018年4月17日18:00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依据考生所填信息进行审核,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可直接联系市级及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询问。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人工审核的权限为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逾期未审核的报考人员,请直接联系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18年4月11日09:00至4月18日24:00期间完成交费。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5月21日09:00时至5月26日笔试开考前,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紧缺专业岗位、艰苦行业、乡(镇)事业单位和边境县(市)工作人员未达到3:1的,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4月28日在保山市人社局(www.rsj.baoshan.gov.cn)网站公布。因取消招聘计划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因考生原因届时不参加笔试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5日内,在保山市人社局(www.rsj.baosha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2015版(附件2)。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报考人员笔试考试用品由考试机构统一配备,报考人员无需自带。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总分加5分。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生个人信息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分别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表》(在保山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若所提供资料不符,则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依次递补一次。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5)。
除服务证或聘用证外,聘用主管单位开具的包含服务期及考核结果的说明,也可视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烈士子女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人员免考笔试,并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以及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按1:1比例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则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一次(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提前向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2.面试方式:面试的方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或讲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3.面试实施:面试分别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牵头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四)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分别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若综合成绩与笔试成绩均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胜出。体检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分别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核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核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公示对象,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分别在市、县(市、区)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考核、体检结果。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分别经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保山市人社局(www.rsj.baoshan.gov.cn)和保山先锋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执行。
(三)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疑。
(五)本公告所附相关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七)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保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75-2162447
保山市人社局考试工作科0875-2130833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0875-2122559
监督电话:
中共保山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0875-2136367
招聘部门咨询电话:
隆阳区委组织部0875-2131736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2207950
腾冲市委组织部0875-5152861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5134474
龙陵县委组织部0875-6128781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6128501
昌宁县委组织部0875-7130361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保山市教育局0875-2122926
保山市卫计委0875-2220960
保山市农业局0875-2122016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0875-2194506
附件:
1、《2018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
3、2018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常见问题解答
4、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5、《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