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7年玉溪市红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笔试成绩进行公布,并将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红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笔试成绩(见附表)。表中注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以及报考免笔试岗位(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医儿科医师岗位)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1、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资格复审地点:红塔区人力资源市场(红塔区玉兴路68号1楼大厅)。
3、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等资格复审材料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还须提交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服务基层四类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村镇)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请自行准备好复印件。
4、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进行两次递补,若资格复审合格但在面试(专业技术测试)前放弃的考生,不再递补。
5、资格复审合格的,发给《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面试(专业技术测试)时间、地点、有关要求等事项见《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