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为7天,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公示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如对被公示的考生有异议的,请向中共会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中共会泽县委组织部和会泽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映或举报。
监督电话:中共会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
0874-5688579
中共会泽县委组织部
0874-5688824
会泽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0874-5688819
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