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原则
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有编制、岗位空缺和进人计划的前提下进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流向合理的选拔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和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工作人员。(详见《2017年曲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遴选计划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曲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具体负责公开遴选的日常工作。
三、遴选范围和人数
(一)遴选范围:符合遴选条件要求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遴选人数:共28名。其中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10名,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3名,曲靖市妇幼保健院14名,曲靖市计划生育协会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遴选计划表》(附件1)。
四、发布遴选公告和计划
遴选公告和计划经曲靖市事业单位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曲靖党建网(以下称规定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发布时间距报名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拟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需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裁减或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六、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与遴选单位为相同性质的事业单位;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详见计划表);
4.年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计划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
5.身体健康;
6.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须工作满2 年及以上时间;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执行有关规定);
8.符合拟遴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遴选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5.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曲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曲靖市银屯路297号6楼)。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曲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事业单位岗位聘任书》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其中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式二份(附件3);
(6)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1份(附件4);
(7)《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2份(附件5);
(8)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自我查验,查验不到学历信息或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不符合遴选要求学历,不予以报名。
审查报名资格时,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事业单位岗位聘任书》复印件由审查人员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签名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报名结束后在规定网站公布各岗位的报名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