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孟连县娜允古镇保护与开发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1名,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工程建筑管理、建筑与土木工程、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土木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管理。
(二) 孟连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专业技术人员1名,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工程建筑管理、建筑与土木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土木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管理。
(三)孟连县环境监察大队管理人员2名,专业:环境保护与监测、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监测与管理、环境监察、环境治理工程。
(四)孟连县环境监察大队管理人员1名,专业:财会、财会与审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财务会计与审计、会计、会计学。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无公安前科。
(二)招聘对象为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应聘孟连县环境监察大队管理人员会计岗位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
时间:
地点:云南农业大学西区西苑图书馆前
招聘程序:(1)报名。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2017年毕业生持院校证明材料,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等考生基本情况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学位证、个人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参加报名,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须验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
(2)资格审核。招聘小组对所有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
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订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小组择优确定候选人,并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四、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核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学籍档案,由孟连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孟连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六、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孟连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办公室0879-8726560,联系人:王进兰,13887969891。
(二)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聘用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4.公示期满,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37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孟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孟连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孟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孟连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