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是昆明的后花园,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四季如春,年平均气温16.3℃,无工业污染,空气质量良好,全县森林覆盖率47.5%,城市绿化覆盖率46%,城市绿地率41.5%,地表水环境质量达III类以上水体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深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坚持教育发展优先规划、教育工作优先研究、教育经费优先安排、教育人才优先引进、教育困难优先解决、教师待遇优先落实“六个优先”。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从2013年开始,面向全国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30名,被聘用者纳入在职在编教师管理,给予安家补助费5000元。石林县属民族自治县,在职在编人员在按云南省、昆明市确定的工资标准获得报酬的同时还享受自治津贴每人每月600元、乡镇工作岗位补贴500元,年终奖10000元,合计每人每年23200元。为认真做好2017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及对象
招聘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对象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且专业符合我县岗位需求计划,户口不限,成绩优秀可不受岗位计划专业限制。
三、招聘办法
1.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采取说课与交流问答的方式进行。
3.面试结束,面试成绩合格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招聘时间2016年11月20—21日,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校园内。
东北师范大学:招聘时间2016年11月22—23日,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校园内。
陕西师范大学:招聘时间2016年11月23—24日,地点西南大学校园内。
西南大学:招聘时间2016年11月25—26日,地点西南大学校园内。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在昆明市教育局和石林教育网上发布招聘简章和具体岗位信息。
2. 报名:现场报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凭身份证,就业协议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面试:参加面试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已报名人员,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5.签订协议:面试成绩合格者(成绩优秀者可不受报名岗位专业需求的限制),按相关政策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免费师范生视为放弃招聘岗位。
六、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3.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⑵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⑶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本方案由石林彝族自治县免费师范生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166035305
联 系 人:汪老师,电话13987697979
李老师,电话13312502629
点击下载>>>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