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落款时间自然向后延续2年时间内)或16-24岁失业青年(自然年龄在16至24周岁时间内,指2008年9月以前出生至2000年9月以后,含2000年9月出生)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理论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4.具有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知识;
5.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6.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
7.凡与其它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的人员或享受、领取过就业见习资金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和报名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永仁县中医医院院务公开栏、永仁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三)资格审查
(四)组织考试
1.考试内容
理论考试+面试考试两项满分100分,理论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应聘者理论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数2:1进入面试或者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选
依据应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必须经人社系统查询是否签订过劳动合同或享受、领取过就业见习资金,一经查实有此类情况,将取消考试资格,依序递补拟聘人员)。
(六)体检和聘用
1.体检。被确定的拟聘人员根据医院安排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医院工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聘用及福利。医院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合格、公示期满后,根据就业中心政策办理见习录用手续,与医院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满后自动解除见习协议。
五、纪律监督要求
(一)医院纪检监察室对本次组织的招聘工作全程履行监督职责,对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二)严格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婚姻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考务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人员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严格遵守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分。
(四)报考人员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若报考者不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永仁县县县域医共体中医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监督电话:0878-6726570(永仁县卫生健康局)
0878-6718757(医院纪检监察室)
报名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