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坚持科学、公正地选拔优秀人才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接受院纪委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及招聘方式
(一)岗位设置:详见附件《巧家县人民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二)招聘方式: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所得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2.笔试、面试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报名人数大于1:9的岗位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以1:3比例进入面试;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9的岗位不再组织笔试,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招聘条件
(一)聘用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履职资格条件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现役军人;
2.正在履行有关劳动合同关系未解除或违反有关劳动合同关系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三)专业说明
招考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设置。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若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四、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巧家县人民医院医技楼609室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学籍、学历、学位备案表,报名表,报考承诺书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报考信息技术岗位需提交高考录取批次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入口进行查询)。报名所需证件资料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同时还需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并自备档案袋装好报名时提交。
5.准考证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巧家县人民医院医技楼609室领取。
(二)资格审查
巧家县人民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面试
时 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地 点:以准考证规定地点为准;
笔试时长:120分钟;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者有效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
面试时长:10分钟;
面试分值和测评要素:满分为100分。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组织协调、分析研判、决策决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基础医学能力和水平。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者有效的身份证明)进入面试候考室,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由医院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社会信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合格者作为本次招聘意向性录(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书面提交放弃聘用申请的,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1.体检人选。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进入体检(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则加试面试确定最终人选)。
2.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
(六)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巧家县人民医院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中若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后续任何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者,将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资格复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统一为3个月,试用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单位相关规章制度;
3.出现责任差错及医疗事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巧家县人民医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附件:
1、巧家县人民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2、巧家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巧家县人民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考承诺书
巧家县人民医院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