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4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1年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在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http://www.yncts.com.cn/plus/list.php?tid=119)“公开招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公开招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避免健康码异常,以便正常参加公开招聘。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1年4月21日9:00 至 4月25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4月22日9:00 至 4月26日18:00;
3.网上交费时间:
2021年4月22日9:00 至 4月27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5月17日9:00 至5月22日10:30。
5.笔试时间:
时间:2021年5月22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具体日期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笔试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采用计算机与人工相结合的审核方式。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我单位联系询问。在此提醒报考人员:应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否则可能因为审核不通过影响本次考试报名。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报考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我单位还将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交所报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4月27日24:00前完成缴费。笔试分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科,合计100元/人。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5月22日10:30前登陆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公开招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予受理。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紧缺急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需报我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方能开考。
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1年5月6日前在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进行公布,取消岗位考生的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我单位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实际,学院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用教师类(D类)试卷,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学院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需查验拟面试人员的应聘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高中阶段以后的完整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证报告(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职称证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素质和能力的材料。
4.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学院通知”栏公布。
(三)面试
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可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需报我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方能开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将在面试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另行公告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通知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如排名在前的人员主动放弃,则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由学院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人选。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同步审核拟聘用对象个人档案、违法违规情况记录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上级部门审批。
(八)聘用
1.公示期满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人事处组织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等材料报我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或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3.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发现聘用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及材料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4.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
(三)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此次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门户网站(http://hrss.yn.gov.cn)及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学院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者,学院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九、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8616780、68675589,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监督电话:0871-68781792;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四)招聘工作邮箱:ynjsxyrsc@foxmail.com;
(五)学院官网: http://www.yncts.com.cn;
(六)学院地址:昆明安宁市昆畹中路23号。
附件1 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42741&ClassID=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