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溪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提前招聘教师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创办于1958年,时称“玉溪医士学校”,1965年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8年被评定为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校61年来,为社会培养了1.4万余名实用型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在省、市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已于2019年8月整体搬迁至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科创大道9号办学。新校区总投资9.6亿元,规划用地416.5亩,建筑面积26.38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全日制教育、成人学历教育两种培养模式。全日制教育包含有全日制普通中专、五年制大专,目前开设了护理、康复技术、药剂、助产4个“3+2”五年制专业,护理(含中德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农村医学、营养与保健、康复技术、药剂、幼儿保育、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9个中专专业。成人学历教育包含有专科、本科。开办有临床医学、护理学等专本科专业。目前实际在校生3462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2821人,成人教育641人。学校拥有投资5000余万元的临床护理实训中心、健康服务与管理实训中心、康复医学实训中心、基础医学实训中心,包含生命科学馆、内科实训室、外科实训室、妇产科实训室、儿科实训室、护理实训室、急救实训室ICU实训室、中医实训室、解剖实训室、生理实训室、病理实训室、药理实训室、微免实训室、化学实训室、康复实训室、营养保健实训室、医学考试中心,以及普通话测评室、英语听力室、录播室、计算机教室、标准化运动场、学生活动中心等。县级以上教学及实习医院18所;医学类图书藏书居玉溪之首。学校坚持以“勤奋、求实、团结、进取”的校训,注重“以人为本”的道德教育和执业能力的培养,致力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就业能力的实用型卫生技术人才。
二、招聘计划
教师岗位4名(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岗位条件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三)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能承担中专及以上学科教学。
(六)应聘人员需有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没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需作出承诺,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否则应当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办法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答辩
①地点一: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 时间:2020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
地点二:昆明医科大学(根据第一个报名地点招聘情况确定时间,如果招聘计划在第一地点已完成则不再组织)
②考生现场报名应提交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含相关获奖证书)、身份证、《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2021年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或报名现场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毕业证或者学历证明(2021届毕业生可用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成绩表或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暂代审核)。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报名时所有原件现场查验,交复印件一份。
第一批提前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本次招聘考核小组组织答辩,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职业认知、求职意愿和学校表现等,满分100分。依据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选,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后续考试环节,后续考试采用面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权重各占50%。
2.面试(权重50%)
由第一批提前招聘领导小组在报名院校组织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由招聘小组确定。按面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环节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环节。
3.专业技能考试(权重50%)
专业技能考试采用课堂教学方式组织。每位应聘者课堂教学考试时间20分钟,课堂教学内容需要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课堂教学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同一岗位分数相同的,以课堂教学成绩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采取加试专业知识测试,以加试的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
4.签订就业协议
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交纳20,000元保证金,待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满1年,转正定级后退还本人。
(二)报到及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间待电话通知),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不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由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2020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者,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报到
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科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审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未能提供相应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双方所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自行解除,不予退还20,000元保证金。
(七)聘用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管理,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自报到之日起学校可提供临时周转住房(家具、水电、房租等自行承担),供本次已聘用人员的住宿,但不负责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五、纪律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聘用”等原则,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办理,整个招聘过程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泄密或在操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考生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考生应关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考生不及时上网了解或联系电话不畅通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在报到时严格做好自我防护,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真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佩戴口罩、持健康码进场,如健康码为黄码、红码者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持三日内的核酸检测结果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六、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公老师 联系电话:0877-8885175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 0877-12388
学校纪委:0877-8889033
附件:
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
2020年12月18日
来源;http://www.yuxi.gov.cn/yxs/rszk/20201223/12134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