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边境管控专职辅警,主要从事边境地区治安巡逻管控等辅助性工作。共计划招聘勤务辅警323名。聘用人员将分配至德宏边境管理支队下属边境派出所、二线边境检查站和瑞丽、畹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各分站。工作岗位如下:
(一)芒市片区:支队应急快反队,芒市边境管理大队遮放、户拉、勐嘎、中山、芒海边境派出所及所属警务室、执勤卡点,木康边境检查站,畹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中山、芒海分站;
(二)瑞丽片区:瑞丽边境管理大队勐卯、姐勒、勐秀、畹町、混板、芒棒、弄岛、姐相、户育、姐告、团结边境派出所及所属警务室、执勤卡点,瑞丽、畹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姐告、弄岛、雷允、姐相、银井、屯洪、贺闷、混板、芒棒分站;
(三)陇川片区:陇川边境管理大队章凤、陇把、户撒、拉影边境派出所及所属警务室、执勤卡点,瑞丽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章凤、拉线、腊撒分站;
(四)盈江片区:盈江边境管理大队平原、芒允、昔马、卡场、苏典、支那、勐弄、铜壁关、姐冒、那邦边境派出所及所属警务室、执勤卡点,梁河、河西边境检查站,畹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芒线、苏典、昔马、卡场、那邦分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至2002年10月1日)
3、具有高中或中专(特别偏远地区在人员缺编比较大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至初中)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明明显纹身和生理缺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专职辅警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能够保守国家及警务秘密;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岗前培训、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进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
芒市片区报名点:
芒市阔时路26号,德宏边境管理支队,联系人杨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692-2975176,13908824558;
芒市金孔雀大街52号,芒市边境管理大队,联系人罗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692-2975819,15894423100;
瑞丽片区报名点:瑞丽市新光路3号,瑞丽边境管理大队,联系人高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692-2976041,13108559899;
陇川片区报名点:陇川县章凤镇陇川边境管理大队(海关旁),联系人蒋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692-2975612,15184913888;
盈江片区报名点: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23号,盈江边境管理大队,联系人沈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692-2975412,17388582866。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方式采取电话预约、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报考人员可提前向各片区报名点电话预约, 携带5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携带1寸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士兵(官)退出现役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政治审核表》1份、诚信承诺书1份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招聘单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或“笔试+面试”。
(四)体能测评
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五)政审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六)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岗前培训
招聘单位组织政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和“五险”的总额为每人每月4327元(含工资3000元、五险金额为1327元)。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德宏边境管理支队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违法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要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监督电话:0692-2975126)。
德宏边境管理支队
2020年10月10日
来源:http://www.dh.gov.cn/rsj/Web/_F0_0_28D00DG2L64C79KF3X2YKPAQFW.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