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富宁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辅警4名。招聘岗位为富宁县人民法院编制外司法警务勤务辅警,工作地点为:院机关2名,木央人民法庭1名、剥隘人民法庭1名。主要从事法院司法警察职能的辅助性工作和其他特殊职能的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5、针对法院工作的特殊性,报考的考生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色盲、无口吃、无肢体缺陷等,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6、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7、富宁户籍或长期在富宁居住;
8.无其他兼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4)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至9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富宁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安检大厅))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名人员需佩戴好口罩、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大厅进行报名。本人亲自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富宁县人民法院辅警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并提供如下有效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本人同版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含电子版)。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院党组组织实施(具体由政治部、法警队负责),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2020年9月7日上午9点。体能测试地点:富宁县民族中学运动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参与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试内容: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标准,具体如下:男:100米,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女:100米,10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评分标准:男
得分 | 100米 | 1000米 | 俯卧撑(1分钟) | 立定跳远 |
100 | 13"4 | 3'35 | 42 | 2.49 |
95 | 13"7 | 3'40 | 40 | 2.47 |
90 | 14"0 | 3'45 | 38 | 2.45 |
85 | 14"3 | 3'50 | 36 | 2.43 |
80 | 14"6 | 3'55 | 34 | 2.41 |
75 | 14"9 | 4'00 | 32 | 2.39 |
70 | 15"2 | 4'05 | 30 | 2.37 |
65 | 15"5 | 4'10 | 28 | 2.35 |
60 | 15"8 | 4'15 | 26 | 2.33 |
女
得分 | 100米 | 1000米 | 仰卧起坐(1分钟) | 立定跳远 |
100 | 16"1 | 4'05 | 41 | 1.9 |
95 | 16"4 | 4'10 | 39 | 1.88 |
90 | 16"7 | 4'15 | 37 | 1.86 |
85 | 17"0 | 4'20 | 35 | 1.84 |
80 | 17"3 | 4'25 | 33 | 1.82 |
75 | 17"6 | 4'30 | 31 | 1.8 |
70 | 17"9 | 4'35 | 29 | 1.78 |
65 | 18"2 | 4'40 | 27 | 1.76 |
60 | 18"5 | 4'45 | 25 | 1.74 |
体能测试中,单项成绩达不到60分标准的,此项成绩按0分计。体能测试成绩(男)=(100米+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4 。体能测试成绩(女)=(100米+10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4
2、面试。由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2标准确定面试人员,如人数达不到比例的,不削减岗位人数比例,按实际参考人员组织考试。面试时间:2020年9月10日上午9点。面试地点:富宁县人民法院六楼审委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遇到总成绩相同的,则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录取;体能测试成绩相同时,又以男:100米,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女:100米,10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三)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富宁县人民法院按规定统一组织到县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政审。由政治部、法警大队组织实施,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若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情形,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将考核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与富宁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本次考试成绩设定有效期为一年,在一年内出现辅警岗位空缺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从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
五、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薪为4000元(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实行年度考核,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六、其他要求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富宁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3023111
附:《富宁县人民法院辅警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下载)
富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