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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党群服务助理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4 10:44:59信息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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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打通青年人才回引渠道,引导各类优秀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群众认可的党群服务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党群服务助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在全县14个乡镇、153个村(社区)招聘党群服务助理员169名。其中,乡镇党群服务助理员16名(临安镇、曲江镇各2名,其余12个乡镇各1名),村(社区)党群服务助理员153名(社区党群服务助理员16名,村级党群服务助理员137名)。本次选聘党群服务助理员分为三类岗位,分别为“乡镇岗”“社区岗”“乡镇村级岗”。

三、工作职责

根据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安排,协助做好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为民服务事项办理等工作。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能够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履行职责,开展好各项工作;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工作能力,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身体条件,熟悉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操作;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含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退役军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0岁,即:1980年1月1日(含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乡镇党群服务助理员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区党群服务助理员须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村级党群服务助理员须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中共党员、有乡镇工作经验、有村(社区)“两委”工作经验、应届毕业生、持“社会工作师”工作证者优先考虑;

6.符合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和被开除党籍的;

3.涉黑涉恶被公安机关处理的;

4.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所受处分有关期限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出现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1)曾因涉黑涉恶、“村霸”及庸懒滑贪“四类村官”问题受处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或处理未完结的;

(3)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的;

(4)曾担任村(社区)干部,但任职期间长期不公开居务、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的;

(5)曾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或后备干部推选期间直接或间接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被有关部门查证的;

(6)散播与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言论或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甚至公然对抗的;

(7)曾担任村(社区)干部,但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存在严重经济问题的;或在担任村(社区)干部期间,工作消极懈怠,不负责任,出现不履职、履职不到位等情况,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8)在担任村(社区)干部期间长期不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独断专行开展项目建设、土地出租、资金使用、集体资产出租(出售)的人员;

(9)存在违法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德的;

(10)在开展为民服务或落实上级扶持政策时,优亲厚友或吃拿卡要的;

8.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除自愿报名的人员外,建水县辖区内各村党支部可通过群众举荐、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报名人选,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至8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建水县党群服务助理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退伍军人还需持有《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20年因疫情影响推迟领取毕业证的毕业生需持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3)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和电子版(JPG格式,不低于200KB),并在照片背面须写上与身份证一致的姓名;

(4)符合岗位优先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报名人员提交的以上材料不予退还。

4.资格初审:由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以及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承担。

(二)组织考试

此次招聘工作在建水县委组织部、建水县人社局指导下,采取集中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水县卫健局负责指导笔试、面试场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水县委组织部、建水县人社局配合落实。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线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时间为8月30日上9:00—11:30,笔试地点:建水县第六中学。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所需基础知识,包括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党的十九大报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等。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员的确定:在最低控制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起进入面试。乡镇、社区党群服务助理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村级党群服务助理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若高于最低控制线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最低控制线以上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人际沟通、言语表达能力。

3.计算机实操。

计算机实操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录入和表格制作能力,不计入面试成绩,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注:面试和计算机实操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核准)。

(三)选岗

第一轮选岗:由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综合成绩,乡镇、社区党群服务助理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组织考生进行选岗;村级党群服务助理员按照报考乡镇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组织考生进行选岗。

第二轮选岗:在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进入面试落选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的考生中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调剂;调剂后的岗位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组织考生进行选岗;选岗过程中,鼓励考生到户籍所在地进行任职。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以乡镇为单位,县卫健局指导14个乡镇组织完成相关人员的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

由各乡镇党委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本乡镇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六)递补

因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政审、体检及后续聘用程序的,可从落选的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在全县范围内适时进行双向选择。

(七)公示

党群服务助理员的选聘程序、各个阶段的人选、最终的选拔结果及时公开,实行线上线下同步公示,整合“红河人才网”、“古城建水”、“建水先锋”、“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建水党建网等新媒体平台进行线上公示,同时,在建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4个乡镇办公楼及153个村(社区)村务、党务公开栏进行线下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及待遇保障

(一)党群服务助理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对经公示无异议,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通过考核的,由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乡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等手续,同时报建水县委组织部、建水县人社局备案,合同3年签订一次。试用期未通过考核的,不予聘用。

(三)薪酬待遇。实行“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绩效奖励”落实岗位待遇,同时定期体检。其中,乡镇党群服务助理员基本工资按照社区居委会副职待遇执行(2500元/月),村(社区)党群服务助理员基本工资按照村委会副职待遇执行(2000元/月)。试用期3个月,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发放岗位待遇;同时,党群服务助理员待遇参照村(社区)“两委”干部工资增长机制给予动态调整。

七、工作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考核奖惩机制

对党群服务助理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半年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标准定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为一般及以上等次的给予绩效奖励,绩效考核和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党群服务助理员绩效考核及奖励兑现与村(社区)干部同步进行。

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对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群服务助理员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实行队伍动态管理,对出现不得选聘情况的党群服务助理员,及时调整出党群服务助理员队伍,解除劳动合同;党群服务助理员出现空缺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补充。

九、培养使用

各乡镇党委、村党总支将党群服务助理员纳入村后备干部队伍培养。

(一)加强教育培训。选聘工作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联合组织举办岗前培训,各乡镇党委视实际情况举办培训班,对党群服务助理员进行集中培训,增强党群服务助理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工作、服务群众工作方面的能力。

(二)强化日常培养。将党群服务助理员任命为村党总支书记助理或主任助理,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纳入乡镇青年人才党支部进行培养。建立思想汇报、谈心谈话、结对联系制度,实行定期考核,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计划和措施。

(三)突出实践锻炼。各乡镇党委将督促各村党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群服务助理员列席村“两委”班子会议,在参与村级事务和工作实践中锻炼成长。同时,鼓励党群服务助理员领办、创办致富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四)择优选进“两委”班子。引导和支持乡党群服务助理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参加村(社区)换届选举,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

十、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一、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建水县党群服务助理员招聘公告》在“古城建水”、“建水先锋”、“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红河人才网、建水党建网等新媒体平台上进行公布。

联系电话:县委组织部:0873-7707261

县人社局:0873-7662405

 

附件:

 1.建水县党群服务助理员报名登记表.xls(下载

 2.建水县党群服务助理员岗位信息表.xlsx(下载

 

 

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水县财政局             建水县民政局 

2020年8月12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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