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我县“县管校聘”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竞聘部分学校校(园)长,现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考试、考核、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竞聘岗位
宁蒗县第一中学校长
宁蒗县第二中学校长
跑马坪乡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
金棉乡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
烂泥箐乡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
红桥镇中学校长
翠玉乡中学校长
宁利乡中学校长
永宁镇中学校长
战河镇中学校长
西布河乡中学校长
宁蒗县民族小学校长
永宁坪乡中心校校长
战河镇中心校校长
蝉战河乡中心校校长
翠玉乡中心校校长
永宁镇中心校校长
宁蒗县第三幼儿园园长
三、竞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竞聘县直中学(含高中)、乡镇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岗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竞聘县直小学、乡镇中心校、幼儿园校(园)长岗位的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教师资格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6年以上。
3.男49周岁以下(1971年8月20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2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5.在同一个学校校长岗位任职满10年的,不得参与原学校校长岗位竞聘,可跨校竞聘。
6.原已通过竞聘上岗的校长,聘期内不得报名。
7.曾担任过校(园)长,落选卸任一年内,按原任学校校(园)长职级参加竞聘,竞聘条件、经历业绩同原任校(园)长一致。
(二)具体条件
竞聘岗位分四个类别进行公开竞聘:
1.第一类:宁蒗县第一中学校长、宁蒗县第二中学校长。
竞聘条件:现任县一中校长;现任县一中、民族中学、贝尔中学、蒗蕖中学、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小凉山学校副校长、专职副书记;现任乡镇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聘期内校长除外)。
高中学校校长岗位同时面向县外公开招聘。具体条件为:在一级高完中任校长、副校长3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20日后出生)。
2.第二类:跑马坪乡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金棉乡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烂泥箐乡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红桥镇中学校长、翠玉乡中学校长、宁利乡中学校长、永宁镇中学校长、战河镇中学校长、西布河乡中学校长。
竞聘条件:现任县直高中、初中、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小凉山学校的校长(聘期内校长除外)、副校长、专职副书记;现任普通高中中层管理人员正职(德育处、团委、年级组、党办、办公室、党支部、教务处、教科室、工会、希望办、总务处);现任乡镇中学、中心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聘期内校长除外)、副校长、专职副书记;县教育体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各股室主要负责人(限事业编制人员)。
3.第三类:宁蒗县民族小学校长、永宁坪乡中心校校长、战河镇中心校校长、蝉战河乡中心校校长、翠玉乡中心校校长、永宁镇中心校校长。
竞聘条件:现任县直初中、小学、小凉山学校校长(聘期内校长除外)、副校长、专职副书记;现任乡镇中学、中心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聘期内校长除外)、副校长、专职副书记;县教育体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各股室主要负责人(限事业编制人员);现任县直初中中层管理人员正职(教务处、德育处、团委、教科室、总务处、工会、办公室、党办、年级组、希望办)可竞聘乡镇中心校校长;现任乡镇中心校教研员及村完小校长可竞聘本乡镇中心校校长。
4.第四类:宁蒗县第三幼儿园园长。
竞聘条件:现任县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副园长、专职副书记;从事幼儿学前教育6年(截止2020年8月20日)以上的县级以上优秀教师;具有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的县直小学、乡镇小学校长、副校长、专职副书记。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作为以上四类竞聘人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尚在影响期内的;
(3)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4)近三年履职考核有“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明确不得聘任的其他情形;
(6)师德师风败坏受群众举报,经查证核实的。
四、竞聘程序
(一)报名。8月8日8:00至8月9日18:00,符合条件的教师,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县教育体育局报名,限报一类,不能交叉报名。
(二)资格审查。8月9日、10日,由县公开竞聘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全过程,凡发现不诚信报名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经历业绩评价。8月10日、11日,由县公开竞聘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经历业绩评价专项工作组,开展业绩评价工作。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四)笔试。8月12日上午9:00—11:00在宁蒗县民族中学笔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经历业绩评价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经历业绩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考察对象。笔试、经历业绩评价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作为总成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总成绩仅作参考,不排名次,分类别进行考察。
(七)考察。县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并考察,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任职情形的,取消其考察对象资格。依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分岗位提出拟聘人选。
(八)体检。拟聘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中发现患有重大疾病的,不予聘用。另再进行考察确定拟聘人选。
(九)聘任。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签订聘任合同,聘期4年。
附件如下表:
来源:ynnl.gov.cn/newsshow.asp?id=25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