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岗位性质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铁路护路工作岗2人(因工作特殊性,男性较为合适)
三、 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工作;
3. 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昆明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1.零就业家庭人员;2.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 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 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 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 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8.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 招聘流程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
2020年4月17日至5月8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址
昆明市人力资源中心一楼大厅14号窗口(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229号)。
3. 报名材料
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3)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报名的,除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还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参加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4. 考务费
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财非税〔2016〕1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40元,因本人原因放弃笔试及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 笔试、面试
1. 笔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职业道德、职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逻辑、写作综合技能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气质形象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各占60%,进入体检等环节人员的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遇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后,由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对聘用人选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填写录用表格,报市就业服务局备案。如遇考察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1. 聘用人员经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负责。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业务测试和民主测评,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和民主测评,合格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最多为三年。
3. 聘用人员社会保险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
五、 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1670元+社保+补贴+绩效,综合工资3000-40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根据工作绩效可每年增调。
六、 纪律与监督
1. 如发现弄虚作假、替考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 招聘工作需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在确定人员进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工作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报名咨询电话:0871-63328080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