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 |
招聘总数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通海县人民医院 |
9 |
临床医生(男) |
3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生(女) |
4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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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生 |
1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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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生 |
1 |
口腔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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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中医医院 |
6 |
临床医生(男) |
1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生(女) |
1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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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生(男) |
1 |
中医学、中医临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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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生(女) |
1 |
中医学、中医临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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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医生 |
1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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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推拿医生 |
1 |
针灸推拿、针灸推拿学、推拿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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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人 |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20届毕业生(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限毕业年度),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其中县人民医院口腔医生岗位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二)身体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
(三)毕业时须取得报考专业对应的毕业证、报考学历对应的学位证;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或相近,如推荐表和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中包括了专业方向,且方向符合的,可视为符合条件;
(五)为人正直诚信,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接受考生材料
1、2019年12月18日上午8:00―中午11:00在云南省昆明医科大学(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学生会堂212室(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举办校园专场招聘会现场招聘,并在招聘会现场接受考生现场投递材料(简历),超过规定时间一律不再接受考生材料。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现场投递材料(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身份证、《通海县提前招聘紧缺岗位医生报名审查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贴好照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学历证明(可用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成绩表暂代审核)、个人简历、相关获奖证书,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未拿到证书的提供有同等效力的相应支撑证明材料),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报名时所有原件现场查验,交复印件一份。考核结束后将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请考生自行准备好相关材料和就业协议。
3、报名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丽丽(通海县人民医院):13608892929;
赵维茳(通海县中医医院):18108778876。
(二)资格审查及人员筛选
由资格审查组审阅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从学历、学业成绩、德才表现、专业特长、实习情况、规培情况及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人员筛选并量化评分,依据量化分值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考试(考核)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全部进入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此次招聘考试(考核)工作按两个步骤、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考核
高层次人才(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届毕业医学生、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医学生),符合此类条件的应聘者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进入现场考核,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符合此类条件的应聘者全部进入现场考核,由提前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现场组织进行,考核内容为综合素质能力评价,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
2、面试
现场考核结束后剩余的岗位,组织应聘者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评。按实有剩余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全部进入面试。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参加现场考核的应聘者按现场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现场考核结束后剩余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设定现场考核、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为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不计入服务年限)。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考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六)报到及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协议视为无效的按岗位考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七)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岗位考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聘用人员,空岗按岗位考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奖励办法
符合以下条件的提前招聘拟聘用人员,医院给予如下的一次性奖励:
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一次性给予人民币60000.00元奖励;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一次性给予人民币60000.00元奖励;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一次性给予人民币100000.00元奖励。
五、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务工作纪律,客观公平公正地开展招聘工作,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本次招聘由通海县人社局、通海县卫健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通海县2020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通海县卫健局:0877-3029235
通海县人社局:0877-3029122
通海县纪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877-3029163
附:通海县提前招聘紧缺岗位医生报名审查表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海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