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由玉溪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员。
二、招聘人数
综合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员40名(设队长1人、副队长1人、班长3人、队员35人)。
三、岗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道德修养。
(二)户籍不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服从领导、服从准军事化管理;自我控制、约束力强;无不良嗜好、无犯罪前科劣迹、无复杂社会关系,能吃苦耐劳、有较强责任心(退伍军人、警校、体校毕业生;有多年扑火工作经历者、有特殊技能者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持有B2至A1机动车驾驶证,驾龄在5年以上,技术熟练,驾驶记录良好,年龄可适当放宽;从事过森林防火车辆驾驶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年龄原则上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2001年出生---1974年出生)。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4.不服从准军事化管理,不能做到集中统一食宿者;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
五、薪酬待遇及工作时间
薪酬待遇:单位统一缴纳五险,队长、副队长基本工资3200元,班长基本工资3000元,队员基本工资2800元,工资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和伙食费。
工作时间:按《华宁县综合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招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12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1)华宁县宁州街道西市街锦绣宁州A区-13-106号(玉溪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华宁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一楼B厅就业局窗口。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近期正面免冠照小一寸3张、大一寸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玉溪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报名和招聘资格。
5.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彭师 0877-5024366 18987717788
徐师 0877-5013209 18742055449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人际交往、综合分析判断与概括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的能力。
(三)体能测试
参照消防录用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
(四)体检、政审、公示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行业用工特点体能要求执行。
2.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政审。
3.公示: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玉溪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当出现报考人员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和政审的情况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人员聘用及管理
1.人员聘用:由玉溪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岗位需要职数及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情况决定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包含在聘用期内)。
2.人员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华宁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玉溪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岗位职责、作息制度、绩效考核依照《华宁县综合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报名者需对照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玉溪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华宁县司法局共同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 玉溪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