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1月22日16:00时前发送邮件(标题为:“报考职位代码后三位+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参加面试”)至rsc@bhfj.gov.cn确认参加面试,并在邮件中注明最新联系方式。
考生主动放弃面试的,需在1月22日16:00时前通过传真或邮政快递(EMS)(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放弃面试的原因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请在信封上注明“北海分局2014年公务员招考面试有关材料”,提交后还应电话确认。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将按要求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邮寄资格审查材料
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1月22日16:00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政快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人事处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载),贴好照片(须为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等个人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4、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5、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6、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个人所持船舶证书或个人通过船舶适任证书考试情况)。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工作地点、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8、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格式附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北海分局人事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3)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的联系人及办公电话(格式附后)。
(5)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以上人员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
所有提交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或打印,并按照先后顺序装订。
材料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云岭路27号,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人事处,邮编266061。请在信封上注明“北海分局2014年公务员招考面试有关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三、注意事项
(一)我们将依据考生邮寄的材料对有关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于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进入我分局2014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名单。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将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
(三)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2014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时间拟定于2月19日至2月22日期间。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公告拟于2月上旬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58750173
传 真:0532-58750288
联 系 人:赵海榕、孙静、李琛
附件:1、放弃面试声明书(详见第2页)
2、同意报考证明书(详见第2页)
3、失(待)业证明(详见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