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年龄等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详见附表。年龄时间计算至报名前一天。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程序由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发布招聘公告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网站和用人单位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招聘对象和条件、招聘方法及考试时间、地点、方法等需要明确的事项。
(二)报名
1.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寸照片3张、招聘条件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泸西县金马镇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办公室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在公告下方点击下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真实、完整填写后,发至指定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三)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资格由招聘单位进行初审,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审核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对于资格的初审,现场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时审核。网上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
只有通过资格审核,并按时领取准考证者,才视为报名有效并具有考试资格。凡未通过资格审核以及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没有考试资格。
(四)笔试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小于3:1才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招聘岗位。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卷满分100分,内容主要是担任临床医疗及药剂工作所必须的基础知识。笔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四)面试
根据笔试者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聘用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部分特殊岗位及紧缺专业人员,经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如果出现面试弃权者,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若在面试当天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根据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可低于原定面试比例或者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设最低分数控制线70分。
面试时间待定。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面试及总成绩在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网站及用人单位网站公布。
考试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和计划聘用数进行等额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体检
考察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可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等额面试岗位取消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报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进行审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网站及各用人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网站(http://www.ynmtgyglj.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聘用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后待遇
试用期满,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云南省有关政策及医院内部人事分配制度规定办理。
六、纪律要求
1、在考试试题的命题、印制、密封试卷及保管过程中,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
2、存在回避关系的,要严格遵守回避的有关规定。
3、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4、对于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2017年10月1日—10月13日报名。
2、2017年10月16—20日复核相关证件,领取准考证。
3、2017年10月23日笔试,10月24—31日期间择日公示笔试成绩;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
4、报名、考试地点: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云南省泸西县金马镇)
八、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党政办公室: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3-6941064
传真:0873-6941064
邮箱: 904295722@qq.com
邮编:652402
通讯地址:云南省泸西县金马镇
监督电话:0873-6941064 0871-63583905
备注:本次考试无指定用书,且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