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和人数
(一) 遴选范围:面向曲靖市检察系统9个基层检察院中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的科员。
(二)遴选人数:财务会计岗位1名、检察官助理岗位3名,共计4名。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9月13日);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财务会计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检察官助理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履职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在市院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市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公式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9 月27日至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0号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附楼305室)。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对法律专业资格证有要求的,提供法律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5)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其中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7)历年公务员考核情况证明;
(8)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资格审查,岗位拟遴选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5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裁减相应遴选计划。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检察业务工作能力。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公告。
3.笔试准考证:笔试前1日由考生本人到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领取。
4.笔试成绩公告: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公告。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公告。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进行现场录音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为25分钟。面试主要测试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应变能力。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公告。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公告。
4.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5.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公开遴选机关以外的考官不低于三分之一,具有考官资格证的考官不低于三分之一,并邀请2名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监督,进行全封闭面试。
(四)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主要是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实绩、奖惩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分值详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5)。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经历业绩报告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参与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历年年度考核、奖励表彰、思想政治表现情况等。个人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名专家组成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参照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考察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成两人以上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符合遴选条件的按干管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各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邀请市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曲靖市纪委派出第八纪工委:0874-3128561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0874-3396035
咨询电话: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0874-3396031
六、其他
本方案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一: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计划表.xls
2.附件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3.附件三: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xls
4.附件四: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5.附件五: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xls
(点击下载)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