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津委政法委员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中心社会服务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治中心社会服务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法律、新闻专业优先);
4.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5. 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文字综合、沟通协调能力;
6.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名时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7. 受到党纪处分、刑事处罚和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由盐津网(http://www.ynyj.gov.cn)、盐津长安网(http://yj.ztzfw.gov.cn)、盐津县政法综治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盐津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3)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联系人:刘瑜,联系电话:0870-6631590)。
2. 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体检证明;
(2)2017年盐津县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综治中心社会服务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
(3)近期免冠红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
3. 资格审查
(1)盐津县委政法委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盐津网、盐津长安网、盐津县政法综治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考试办法及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参加公开招聘人员的公文写作、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3. 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笔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盐津网、盐津长安网、盐津县政法综治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4. 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公开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考官由盐津县委政法委共3人组成面试考官小组。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 综合成绩计算
(2)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加权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与盐津县委政法委签订合同,每年一签。
(二)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1600元,正式录用后工资为每人每月2000元。
中共盐津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