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县纪检、县人社等县直部门的全程监督下,我县2017年优秀紧缺专业教师招聘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因镇雄中学拟聘1名英语学科教师违约,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拟根据《昭通市2017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教师公告》相关要求,重新招聘1名学科教师。为做好本次招聘面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于下。
一、面试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
(三)面试专家与考生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专家应提出回避;考生与专家有厉害冲突的,考生可以提出回避要求,经调查属实的专家应当回避。
(四)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
二、面试对象
根据《昭通市2017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教师公告》要求,报名参加镇雄县2017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教师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三、面试时间、地点、报到要求
(一)面试时间、对象、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4月18日下午14:30(若因考生报名人数多,面试时间视其情况适当延长,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面试对象:符合本次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
面试地点:云南师范大学附属镇雄中学(具体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到要求
1.本次考试招聘的1名英语学科教师,只采取网络报名,报名邮箱:996078039@qq.com,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17日上午12:00,逾期未收到邮件材料的报名考生,报名资格无效。
2.网络报名考生必须在4月18日上午9:00—12:00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镇雄中学行政楼四楼文秘室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以下材料:《昭通市2017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学校盖章的《成绩登记表》原件及身份证、获奖证书的原件及一式一份复印件,一张电子照片,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的二本及以上证明。网络报名考生若提供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当天,资格复审通过考生必须在面试前半个小时前到达面试地点。
四、面试方式和内容
(一)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讲课,面试满分100分。同一学科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再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的高分考生进入选岗、体检。
(二)面试内容
镇雄县高中阶段相应学科课程标准、知识。
(三)面试课题
本次面试英语学科设3个面试课题,课题由专家组封闭制作,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备课前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第1号考生抽签确定一个课题,所抽课题供本学科全体考生用。
(四)面试组设置
1.本次面试设置英语学科一个面试组。普通高中面试学科岗位数为英语学科1个。
2.面试组设评委5人(含组长1人),记时记分员1人,监督员1人,共7人;候考室、备课室各设负责人1人。
3.面试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所有面试考生备课时间均为30分钟。
五、面试程序
镇雄县2017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教师剩余的1个英语学科岗位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镇雄中学组建面试专家团队。招聘面试各个环节工作在县教育、人社、监察等部门的全程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一)面试考场设候考室、备课室、面试室、等待室。面试室设主考席、专家评审席、记时记分席、核分监督席。
(二)考生在所报学科面试时间内,持身份证进入面试地点。严禁考生将书籍、资料、背包和通讯工具等一切与面试无关的物品带入面试备课室、面试室。
(三)候考室负责人组织考生抽签分组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填写相关表册。抽签分组和确定的面试顺序由考生现场签字,监督人员独立登记。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备课试讲。考生面试时只能向工作人员报告代码,不得泄露自己的姓名及其他情况。
(四)考生于学科面试前半小时持身份证到面试点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各学科第1号面试考生在候考室当众抽签确定面试题目,组织者当场宣布所抽课题并启封交监督人员,由监督人员印制课题及相关教材后提供给考生。各学科第1号考生在备课室开始备课,其他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推后10分钟进行;各学科第1号考生在面试室面试,其他考生按备课顺序依次推后10分钟进行。
(五)考生进入面试室后,组长宣布面试记时开始,考生开始试讲。试讲时间为10分钟,每超出1分钟扣减应得分1分,到15分钟时,无论考生讲课是否结束,记时人员都要提示考生中止讲课。考生面试完毕要向面试组报告“讲课完毕”,否则继续计算讲课时间。
(六)面试组按照《面试评分表》要求综合评判考生得分,并逐一向考生公布。
(七)云南师范大学附属镇雄中学面试程序包括试讲和问答,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具体包括以下环节。
1.试讲(占综合成绩的70%)
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参加试讲时,必须提交《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方能参加。
试讲课题:在高中现行版本的必修课、选修课教材中抽取,试讲形式为微型课,现场抽题,准备30分钟,讲课时间5-10分钟。
2.问答(占综合成绩的30%)
问答形式: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
3.综合成绩认定
综合成绩=试讲成绩X70%+问答成绩X30%。按照综合成绩不低于80分要求,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面试机构(略)
七、面试纪律
(一)考生需按时到面试地点报到,超过30分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必须服从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高声喧哗。
(二)考生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取消面试资格;已参与面试者,面试成绩以0分计。
1.将通讯工具、书籍、资料等可能作弊的物品带入备课室、面试室(在备课室封闭制作的教案或讲课稿,可以带入面试室)。
2.面试中以各种方式泄露有关本人身份及社会关系的相关信息。
3.其他弄虚作假,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
(三)考生违反面试纪律情节特别严重的,除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以“0”分计外,两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
(四)考生面试时,讲课严重偏离课题的,面试成绩以“0”分计算。
(五)全体面试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密切合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禁面试工作人员(含监督人员,下同)个人进入面试室、备课室等重要场所;专家或考生进入面试场地后,严禁专家、考生、面试工作人员在面试场地以任何方式单独接触。凡是违反以上规定以及在面试工作期间有渎职、失职和其他徇私舞弊行为的,由监察机关从重从严处理。
八、相关要求
(一)专家抽用
命题及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由监督组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镇雄中学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面试专家必须是有丰富的知识素养、有独到的用人见解、有过硬的政治素质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二)试题保密
面试试题的制作在监督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面试试卷的印制、密封、运送、保密由监督组负责。
(三)监督要求
面试工作根据情况设若干监督组,每个监督组由2个及其以上人员组成,对面试各环节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到达面试地点后,由工作人员逐一引入候考室、备课室、面试室,直至退出面试场地。
2、考生面试期间的安全、食宿、交通等自行负责。
3、面试及其他相关工作,若因气候等特殊原因导致组织方不能按规定时间组织进行的,重新规定相关时间并予以公布。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镇雄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镇雄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