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6〕5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意见》(文政发〔2016〕120号要求。经审核,第一季度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766人,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28人,重度1级护理补贴123人,重度2级护理补贴115人,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4月19日至4月23日止,共5天。
监督举报电话:0876—6122812
富宁县民政局
2017年4月18日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6〕5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意见》(文政发〔2016〕120号要求。经审核,第一季度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766人,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28人,重度1级护理补贴123人,重度2级护理补贴115人,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4月19日至4月23日止,共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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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民政局
2017年4月18日